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葡萄牙語:Gabinete de Ligação do Governo Popular Central n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1];英語:Liaison Office of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 in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澳門中聯辦、中央政府驻澳联络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派出機構,与中共中央澳门工作委员会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澳门中联办的前身分別是「南光贸易公司」(现为中国中央企业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和1987年9月21日成立的原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澳门「大新华」),後者於2000年1月18日更名為澳門中聯辦後,作為新聞機構的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另行注册成立。此外,除了澳門中聯辦,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機構還有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和解放軍駐澳門部隊。 历史1987年9月21日,新华社澳门分社成立,周鼎出任首任社长[2]。新华社澳门分社是由南光公司部分职能更名而成[3][4]。澳门分工委由原先与南光公司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调整为与新华社澳门分社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992年1月,经中共中央批准,撤销中共港澳工委,分别成立中共中央直接领导的中共中央香港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香港工委)和中共中央澳门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澳门工委)[5]。中共中央澳门工委与新华社澳门分社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00年1月1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6]。澳门中联办第一代辦公室位於新口岸新華大廈。 职责根据根据《国务院关于更改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澳门分社名称问题的通知》(国函〔2000〕5号)等相关规定,澳门中联办承担下列职能[7]:
机构设置根据有关规定,澳门中联办设置下列机构[8]: 内设机构(中央政府驻澳联络办经济部贸易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派出机构;警务联络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派出机构。) 歷任领导
批评与争议總部大樓破壞世遺景觀爭議2007年,澳門居民致函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指出包括中聯辦大樓在內的相關工程破壞世界遺產——東望洋燈塔的景觀,引發影響至今的東望洋燈塔景觀危機。教科文組織向澳門政府發出警告後,時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簽署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俗稱「限高批示」),限制東望洋燈塔周邊興建的樓宇的高度[9]。儘管中聯辦後來改變計劃,將99.9米降至約88米高,然而客觀結果是燈塔的景觀一樣被嚴重破壞[10][11][12]。 參考文獻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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